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鼓励我市工业企业上规入统、推动贵港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2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贵港市2020年度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0年度我市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新增上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贵港注册登记,正常纳税、正常缴纳社会保障费,合法经营,且目前仍在正常生产经营。
(二)企业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已批准为2020年新增上规工业企业。
(三)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贵港市2020年度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申报表》(附件3);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企业2020年财务报表(年度);
(四)企业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数据);
(五)企业2020年四季度完税证明(1-12月数据)。
企业要按上述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四份),同时将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企业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收集汇总,标记“XX县(市、区)申报2020年度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资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发送至市工信局运行科邮箱:yxk4563422@163.com。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原则上按属地向所在县(市、区)工信局申报。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奖励申报工作,并会同县(市、区)财政局、统计局按申报要求对本辖区新增上规工业企业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填报《贵港市2018年度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联合行文报辖区人民政府后,由辖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1日前通过内网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同报送附件4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三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一份,请分别送达。各辖区保留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贵港市财政局
贵港市统计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