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五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第五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征集工作。为做好我市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2〕280号)(详见附件)(下简称“通知”)开展广泛调查摸底,加强动员部署,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函告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相应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及通知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组织,深挖我市即符合征集领域又同时具有本地特色的标准化试点示范申报项目。可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中任选一类项目予以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二、指导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服务平台(网址:https:/sfq.sacinfo.org.cn/),根据《项目申报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下载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和工作实施方案。申报单位填报申报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任务书)(Word版及纸质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和工作实施方案等材料,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三、请各单位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任务书)和工作实施方案纸质版(2份)(注意按要求盖章)报至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科: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7室,邮编:530000;交换箱:79#。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WORD、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bzh2829835@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马霞、黄海燕,0771-5352580、2829835。逾期概不受理。
此函。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