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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浏览量:680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产权促进科、产权保护科、商标科、广告科、网监科、价竞科、各分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2145号)的要求,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范专利申请、商标代理行业市场秩序,局决定开展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

(一)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建立自治区、设市、县(市、区)开发区三级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专利质量信息沟通机制。局及时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我市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撤回情况、申诉处理情况、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发明专利结案中授权比例和授权后仅缴纳首年年费失效比例等信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每月向局报告本辖区通报案件、重点问题线索、主动核查和举报线索的处理情况、资助政策制定调整等工作情况(附件1)。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有关情况,加强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局产权促进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二)加强对非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排查管理。落实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制度。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订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精准管理名单经相关单位申请、局核实后,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加强对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单位的重点监控,指导、督促申请人撤回申请。牵头单位:市局产权促进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三)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惩戒力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设立举报专线(自治区举报专线0771-5531553、南宁市举报专线5715801),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违规的指标设置和资助奖励政策等。对本辖区内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点关注,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督促主动撤回;对申请人有异议的,指导按时提交申诉材料,跟踪申诉处理情况;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的,根据情节依法从严处理,取消享受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资格;取消申报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等资格;取消中国、广西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对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局产权促进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四)加强协同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协同科技、财政等部门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每年至少减少25个百分点,直至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政策的主要条件。坚决杜绝重复资助、超额资助、清零奖励、变相资助、大户奖励等情况。要协同公安、信用监管等部门,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依法从严处置。要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例、推广有益经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依法、合理、充分地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牵头单位:市局产权促进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二、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大对违法代理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整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5类违法代理行为。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代理非正常专利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认真核查上级移交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等相关线索。从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多角度切入,开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局产权保护科、商标科,责任单位:市局广告科、个私科、价竞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二)加强对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治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网络平台、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梳理辖区内涉及知识产权交易的网络平台,督促平台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展示内容。建立与网络平台的协作机制,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发布知识产权代理广告的,及时督促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等机构严格监管网络知识产权服务经营行为,加强对平台规范经营的引导,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价值导向。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及时组织整改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牵头单位:市局知识产权分局、商标科,责任单位:市局广告科、网监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三)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机制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将提交非正常专利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行为,予以管理及公示。实行联合检查制度,抽取基层执法人员共同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健全本地专利、商标代理信用档案,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直通车服务等各类渠道,指导本地创新主体慎选、优选代理机构。牵头单位:市局知识产权分局、商标科、产权保护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落实举措和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通过辖区主要媒体、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引导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高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积极参与配合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狠抓跟踪落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认真组织落实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全面记录各项工作进展。2022429日前填报本辖区举报专线(附件2);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附件1);613日、1113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填报《“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表》(附件3)。以上材料请发送到电子信箱nnsscjdgljcqbhk@163.com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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