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认定结果的通报》(南科通〔2022〕18号),我城区有40个重大科技成果项目通过了2021年自治区科技厅核验。根据《良庆区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良政规〔2021〕10号)精神,我局决定对本城区通过2021年自治区科技厅核验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奖励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奖补对象为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均在南宁市良庆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其中,规模以上企业需完成上规入统且完成统计部门研发经费投入报统工作,高新技术企业需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年度报表填报工作,获得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厅核验认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奖补标准
根据《良庆区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良政规〔2021〕10号)规定,对通过自治区科技厅核验认定的良庆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技术交易额/产生效益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成果交易双方属于隶属企业、关联企业不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项(详见附件3)。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2)。账户名称必须与自治区科技厅文件通知附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如企业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以及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附件材料
1.购买成果进行转化(A类):
(1)科技成果持有证明;
(2)自治区科技厅认定文件;
(3)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4)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双方是否属于隶属企业、关联企业的说明。
2.自有成果进行转化(B类):
(1)科技成果持有证明;
(2)自治区科技厅认定文件;
(3)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求第三方法人机构出具。
四、材料报送方式
1.报送电子版。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奖励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附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同时将Word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670242577@qq.com。
2.提交纸质材料。请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交到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3楼1328号办公室,联系人:黄瑞闲,电话:4500690。申报单位须对报送的电子版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报送截止时间
2022年3月30日前。
六、其他事项
为方便工作联系和交流,请各企业确定1名联系人加入良庆科技工作群,QQ群号:203178935。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