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0〕4号)、《关于开展2021年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南科通〔2021〕7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程序,现对2021年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未盖章(或未署名)、超出期限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