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NEWS
近期新闻资讯,了解深意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新闻>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2021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浏览量:840
来源: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的单位。

  

(二)根据《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自行筹集资金,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合理归集研发费用的各项支出,获得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要确保投入项目研究经费不小于2万元,并作为验收时的参考指标。

  

(三)现有在研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2021年梧州市科技计划申报的项目负责人。

  

(四)不受理前5年有已终止项目原项目负责人申报2021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21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在指南范围内选题申报。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材料的要求

  

(一)2021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取全流程网上服务,继续实行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梧州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wuzhou.gov.cn/),在“科技平台”栏目的“梧州市科技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照《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申报附件清单的要求,在系统内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申报书最终版,由项目组人员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将申报书扫描件作为附件,在“附件清单”栏(附件类型选择“其他”)上传。

  

(二)医疗卫生项目需要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

  

(三)需保密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栏目注明密级并对保密要求作说明。

  

需要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核审后进行推荐,视同已办理推荐手续,其中:各县(市、区)所属单位项目,由所在地科技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中先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审核推荐后报市科技局;市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后向市科技局申报;中央和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或无法确定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报市科技局。

  

申报的项目纳入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总平台数据库,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及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评定,并将其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信用不良记录的,依照信用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

  

申报受理截止:2021920日。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