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钦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第四批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这批项目共32项,总投资131.05万元,全部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详见附表)。请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钦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合同》。
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要按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告资料,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日
原文链接
关于组织集中申报2022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柳州市科技项目结余经费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