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列入2021年第一批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的项目下达给你们,这批项目共14项,项目资金主要由承担单位筹集解决。市财政将根据《北海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北科字〔2019〕174号)和《北海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北科字〔2018〕109号)的规定予以经费补助,补助经费按部门预算要求由市财政局、科技局联合下达。
项目实行合同管理,请承担单位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科技局签订合同,项目完成后,按《北海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xxgk.beihai.gov.cn/bhskxjsj/tzgg/202107/t20210727_2442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