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桂林活动方案》(市科〔2021〕20号),为扩大我市基层科普服务的影响力,增强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科普活动的积极性,使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真正惠及广大公众,推动我市基层科普服务常态化、精准化和多样化,我局拟根据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桂林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有影响力的科普活动予以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事前备案、事后补助。
以择优资助的方式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科普活动。
二、资助评选标准
1、组织周密,管理规范,宣传到位,成效显著。
2、具有较强的科普性、互动性、特色性、示范性。
3、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惠及民生。
4、按要求提供活动证明材料(影像资料、经费支出明细和发票复印件),有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优先支持。
三、注意事项
经费申请以法人单位报送,申请经费额度需小于活动支出总经费。经费支出需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奖补经费专款专用。
四、材料报送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1年桂林市科普活动经费申请单”扫描件、“2021年桂林市科普活动经费支出明细表”,以及发票和支出凭证扫描件,于6月18日前发至邮箱,我局将按照完成情况给予经费资助。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