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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桂林市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量:852
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112号),为做好我市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提名 

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网络提名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

(一)注册候选者账号。

广西科技奖励系统已重建,所有候选者的账号均需重新申请。广西科技奖励系统账号注册程序详见《关于做好广西科技奖励系统账号注册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18号)(附件5)

候选者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stams.gxinfo.org),首先“登记单位信息”,经奖励办审核后将单位录入系统;然后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用户注册”,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单位信息关联后方能注册成功。

(二)候选者组织公示。

候选个人工作单位、候选组织应通过公众媒体或者书面公示提名书的主要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结束后方可向提名单位提出提名申请。应公示内容见《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相关公示情况材料由公示单位存档备查。  (三)在线填写《提名书》。

登陆广西科技奖励系统,在线填写《提名书》,扫描上传附件,由第一候选组织审核后,将《提名书》提交给提名单位。  (四)提名单位公示。

提名单位按照《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对《提名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对候选项目(人)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7日无异议的方可提名。

二、纸件报送

(一)推荐函

1.候选者应以正式公函的方式送纸质材料。 2.推荐函应包括: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或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提名前的公示情况;对照《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并明确三大奖的推荐等级,选定不超过两个且连续的推荐奖励等级。

3.纸质《推荐函》不要与提名书合订,由候选者在统一报送全部提名材料时提交。

(二)提名书

1.《提名书》要求一式两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复印件为桂林市科学技术局留存备查),主件纸质材料必须是奖励系统生成的提名书(带水印版),附件必须与扫描上传的电子版一致,附件材料目录由奖励系统生成。主件和佐证材料统一用纤维线装订成册,不要附加其它封面和做任何包装。

2.提名书签字盖章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须为原件。如提交应用情况说明,则必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公章且为原件。其他附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须将附件材料的原件送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查验,由提名单位确认所提名项目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及与电子版的一致性。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网络提名时间。

截止日期为75日,同时将《推荐函》和“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GL2822997@163.com

(二)纸质提名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于78日下班前送达桂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1楼服务大厅(桂林市文明路2号),以便提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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