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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21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946
来源: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进强创新工作,集聚科技创新要素,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面向全市补充征集2021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重大项目。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项目征集范围:根据《2021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围绕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创新发展,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获得一批重大新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及示范性规模生产等标志性成果;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条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平台和产业化基础,拥有与承担项目所需的创新人才和产业化人才,原则上应具备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储备,能够提供研发和产业化全过程所需的经费、资源和渠道支持。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

(三)支持政策:工业科技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社会发展科技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

围绕培育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重大关键产业技术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示范,能够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取得发明专利、新产品登记、行业准入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或者取得创新产品、核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等标志性成果。在培育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引进培育顶尖人才等方面取得突破的,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生物医药类项目实施期间,申请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生产批件、药品批准文号、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或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等成果之一。

3.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4.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顶尖人才等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广西瞪羚(含培育入库)企业、自治区或南宁市“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承担单位、上规入统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主持项目。

(二)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重大专项

方向: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建设。支持市级批准建设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开展产业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产业化。

申报要求:

1.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申报实施主体可以联合高校院所、重点龙头企业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进行申报。

3.项目单位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2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4.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登录南宁科技网(网址:http://kjj.nanning.gov.cn/)进行项目在线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书等材料,经项目组负责人、成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附件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寄送至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淡村路5号,邮编:530031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重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超过该时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纳入2022年度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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