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桂酒振兴)项目的通知》(桂工信食品〔2021〕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填写《2021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桂酒振兴)项目计划表》(桂工信食品〔2021〕73号文附件1),并由各辖区经信(发)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于2021年4月9日前上报市工信局,以电子邮件发送至nngxwqg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