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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各县(市、区)及三大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量:991
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三大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各县(市、区)及三大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指出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直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代表着一个地区创新能力。要认真贯彻以创新为首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将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认真谋划和推进,使之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推动器。

二、强化工作措施

要拓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资源,除工业企业外,要向有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的农业、建筑设计、能源、文化、旅游等领域拓展。要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调研摸底,建立培育清单。要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培育链条。要尽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题培训,及时解答企业遇到的问题。要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发动和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要落实有关科技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科技经费,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优先给予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

三、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打算,今年拟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列入对各地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增长率列入红黑榜全区通报。市科技局将根据自治区和桂林市的有关要求,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结果为导向,拟进行各县(市、区)、三大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小企业评价入库任务初步分解。各科技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本辖区、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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