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关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规〔2018〕21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南科规〔2017〕6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对象
1.2020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2019年获得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器)。
2.2020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达到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标准及以上并经过市科技局备案的。
二、填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并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南宁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