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科技局下发的《关于2020年度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结果的通报》(南科通〔2021〕9号),我局决定对通过2020年自治区科技厅核验的南宁市良庆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奖励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良庆区辖区工商登记注册、2020年度获得自治区科技厅核验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奖补标准
根据《良庆区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良政规〔2017〕8号)第十五条规定:对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并已通过上级部门鉴定的,给予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只奖励一项。
三、提交材料
1.南宁市良庆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认定奖励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账户名称必须与自治区科技厅文件通知附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如企业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以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科技成果转化认定文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方式
1.报送电子版。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奖励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附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同时将Word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670242577@qq.com。
2.提交纸质材料。请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交到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3楼1328号办公室,联系人:黄瑞闲,电话:4500690。申报单位须对报送的电子版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报送时间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670242577@qq.com。
2021年3月2日